一篇简短的读后感,能够以其独特的视角引发读者的共鸣,篇幅并不代表一切,通过不断练习写读后感,我们的词汇量和语言表达能力也会逐渐增强,下面是360好工作网小编为您分享的300字的读后感范文优质6篇,感谢您的参阅。

300字的读后感范文篇1
最近我有幸地拜读了 陶行知先生的《陶行知名着》,读罢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陶行知先生作为一名留洋的家,在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所提出的学说,既强调了的显示功能,又关住了的终极目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他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成为中国血液的重要成分。他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动,我也为之折服。
在读到《教学合一》这节时,陶行知先生提出了教学要合一的观点,有三个理由。第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第二,新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第三,先生不但要拿他教的法子和学生学的法子联络,并须和他自己的学问联系起来。简而言之,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联系我的教学,我感觉陶公所提出的“教学合一”的观点很有道理。 我们的对象是学生,教师的课堂设计应适合本班学情,根据学情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那么这样学生就会乐学了。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外,确实还需要不断的学习,用丰厚的知识去充实自己,不是有句话“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水吗?”
?学生的精神》中提到三点:
(一)学生求学必须具有科学的精神;
(二)要改造社会必具有委婉的精神。
(三)应付环境必具有坚强人格和百折不回的精神。
我想说说我自己的感受。现在的学生正如陶公所说容易“自满”,自己刚刚对这个知识点有一定的领悟,就沾沾自喜,但真正实践做题时,却无从下手。学生对学习缺少一定的目标,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到学校来接受是为了什么。每当找学生谈话时,我便会问“你准备读完干什么?”学生的回答:“不知道。”他们从来很少会想过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会是什么样?这就导致学生在学习上不想下功夫,更不愿意吃苦,对于周围的环境学生很少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更多的原因归纳在外界的环境上。例如,学生作业未完成,当问其原因时,学生回答无非这几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交作业?”“我不会做。”“我不知道做哪道题?”“我忘记交作业啦!”“课代表交作业时没告诉我!”诸如此类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人无可奈何,更多的时候我在问自己:“我们的学生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这样?”
回首这些年的教学,我在不断的告诉自己:你一定要学会去转变角色了,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教师了,陶行知先生的《名着》中师范生的第一变——孙悟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只有先知道怎样做一个好学生,才能培养出来许多好学生。可是为什么是变成孙悟空呢?陶行知先生说孙悟空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他是抱着一种目的去拜师的,这无形中就告诉了我们如何做一个好学生。
300字的读后感范文篇2
这部作品的作者是以色列历史学家瓦尔赫拉利,这本书根据作者自己视角讲述了从达尔文的进化论,从认知革命到农业革命,再到科学革命,现存的物种都是经过若干年的进化,人类也早已进化到了生物链的最顶端。随意科学的快速发展,科技革命将一些多少年前认为的不可能变成可能的时候,就像是作者最后一章节–智人末日,强大的科技在若干年后会不会使人类遭遇危机?这将带给我们带来哪些思考呢?
近代科技发展异常的迅速,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等前沿技术现如今已经处于相当成熟的`阶段,几十年的克隆羊,现如今可以做人体仿生器官;几十年前的超大电脑的运算速度,远远比不上一部普通手机;很多以前被认为无法治愈的疾病,现如今也都有特效药;近些年很火的人工智能也让我们享受到了便利。享受科技革命红利的同时,我们也渐渐被它们奴役了。
出门打车用手机,叫外卖用手机,手机本来是我们打电话的工具,随着手机智能化,网速的升级,现在我们已经离不开手机了,不管是地铁,餐厅还是洗手间,甚至开车的时候都有人在看手机,已经对社会产生了危害。有专家预测了几百年后的人类由于手机的存在发生驼背了。多少年前就有人担心,机器人会不会在不久的将来真的控制人类,当他们真正学会人类的思考,还真是一个未知数。
阅读历史在于让我们牢记过往,牢记那些经历的挫折,利用积累的宝贵经验去发展,但是我们也需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300字的读后感范文篇3
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书,名叫《热爱生命》。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他不小心把脚扭伤了,被朋友抛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没有食物十分饥饿,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生存见到什么就吃什么,他吃过路边的野草,树上的坚果,水里的生鱼,还吃过松鸡的鸡蛋。同时他还与熊面对面的对抗,当时心里非常的害怕,一直站着,跟石头一样,最后熊被他这个毫不害怕的神秘东西吓跑了,等危险过后,他才倒在苔藓里。
这时他发现有一条病狼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两个生命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在他几乎已经完全体力不足时,狼向他发出进攻,他用全身的力气压住狼用嘴紧紧地咬住狼的脖子,不一会狼被他咬死了,喝了狼血,他活了下来狼死了,最后他被别人救上了船。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许许多多的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放弃最后才能获得成功,同时我们也要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快快乐乐的生活。
300字的读后感范文篇4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安徒生童话》的书。《安徒生童话》有二十四篇故事,让我简单介绍一下《夜莺的故事》,这是书中的第二个故事。
从前有一个皇帝,他的宫殿是世界上最宏伟的建筑,人们可以在皇家花园里看到最稀有的花。
树林里住着一只夜莺。夜莺唱起歌来是那么动听,就连一个在夜里忙着收渔网的穷渔夫,也不得不停下来欣赏夜莺的歌声。
来自世界各地的旅行家来到这个皇帝的首都,欣赏皇帝的宫殿和花园。当他们听到夜莺唱歌的时候,他们都说说:“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歌声!”这些旅行家回到他们的国家,写了许多书籍和诗歌赞美那个美丽的地方。
这些书传遍了世界。已经有几本传到了皇帝这里。于是他请大臣们把夜莺带到王宫里,给夜莺很好的待遇。
但是夜莺并不快乐,因为这让它失去了自由。直到有一天,皇上收到了一个包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只镶满钻石的人造夜莺,轻轻的拧上发条,它就能唱歌了。那天晚上,真正的夜莺趁着皇宫的人不注意就飞走了,飞到了森林里。
这时,人造夜莺突然发出唧唧的响声,就停止了歌唱。皇帝听不到夜莺的歌声,感到很孤独。他病了,皇帝躺在他那张华丽的大床上,冰冷冷的,面色苍白。
当夜莺听见国王病危,不管不顾飞回来了,再一次用优美的歌曲拯救了国王。
国王让夜莺和他呆在一起生活,但夜莺拒绝了国王,说:我的家在森林里,当你想听我唱歌的时候,我就栖息在窗边的树枝唱歌给你听,让你快乐。我也要将歌唱给那些幸福的人们和那些受难的人们。
多么好的夜莺啊!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站在别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快乐,不顾别人的感受。
不要太自私,不要为了快乐而剥夺别人的自由。只要每个人都有一颗爱的心,就能体会到真正的幸福!世界会更美丽!
300字的读后感范文篇5
我是这一学期才看《哈利波特》的,我看这个系列的书的顺序是哈3,哈6,哈5,1,2(哈2未看完,哈4还没有看)。当初看哈时的理由很简单,一是看到同班同学中有人很喜欢,于是想看看,二是看到罗琳因为《哈》而出名的,我也想看看这部畅销书,三是当时在电视上看过《哈3》的一部分,看完《哈3》,觉得她的文章写的挺有意思的,就看了《哈6》,句的写的很像真的似的。但是《哈6》中,小天狼星死了(书的开头介绍的是哈利在拿小天狼星的遗产)。而且斯内普居然杀死了邓不利多。虽然哈利说是斯内普害死小天狼星的。但是我并不相信小天狼星死了(因为邓不利多死时,哈利说小天狼星死时连尸骨都找不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既然找不到尸骨那就不能说小天狼星死了)第二,我不相信斯内普是坏人。(电影《哈1》中,哈利他们就错怪了斯内普,以为他是偷魔法石的人。斯内普说了一句:“在不合适宜的时间和地点,到处闲逛。很难不让人怀疑的。”后来,发现洛奇才是偷魔法石的人。之后,我就觉得斯内普不是坏人。)于是我又赶紧看了《哈5》,一看斯内普在凤凰社,就觉得没什么问题了。而射中小天狼星的是一束红光,而非绿光,也就是阿瓦达咒语。所以在《哈7》中,斯内普是一定充当好人的角色(站在哈利这边的),小天狼星一定会在出现的(因为他没死),可能还会用到移形换影(因为是才学的)。
?哈1》的特点是结构完整,有故事的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但是内容不够充实,语言有些生涩(也许是翻译有问题吧)。前面的几段有些多余,直接从哈利倍受姨妈姨夫的欺负,结果总有奇迹发生开始是最好的了。
?哈2》未看完,就不做评论了。
?哈3》中,塑造的人物“小天狼星”就非常的成功。
?哈4》中,(我只看了几页)发现不同的人物在说不同话语。哈利想到自己伤疤痛时,罗恩和赫敏说的话(虽然更多的是一些人性的真实,包括一些小动作,我都是深有同感的。
?哈6》中,作者的语言比起《哈1》已经称得上是炉火纯青了。但是故事的誓言和邓不利多的死亡去掉,就不能是算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了。充其量算是《哈7》的前传。但是我想这也预示着《哈7》会更好。而且我认为她对伏地魔的把握也如小天狼星的到位。
300字的读后感范文篇6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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