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写作能力很快的提升,应该多写写心得体会,在心得体会中,我们能够更加客观地看待自己的成绩和失误,下面是360好工作网小编为您分享的2024双百活动心得5篇,感谢您的参阅。
2024双百活动心得篇1
“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这组数据,可见民法典之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决定,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部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被誉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1260条。律师从头到尾都要熟读、记忆、掌握每个知识点。需要无数个日日夜夜学习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宝典!
这部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2024双百活动心得篇2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4双百活动心得篇3
合同效力问题,从来都是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在争议处理中的核心关注点和出发点。《民法典》颁布后,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从逻辑结构、表述内容方面都发生了适度增减、吸收等调整和变化。本文尝试通过梳理《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的规定,浅谈《民法典》的学习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结构调整
?民法典》颁布前,有关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民法总则》没有针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规定,但针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做出了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该包括合同行为,因此《民法总则》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也是对合同效力的原则性规定。除了《民法总则》《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些单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体系下对合同效力有所规定。但总的来说,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对分散,逻辑结构不够紧密,产生的弊端是难以在头脑中形成对合同效力规定的整体感和严密感。
而《民法典》对于合同效力规定在结构和逻辑上进行了整合,使其更为严谨。《民法典》第三编第三章“合同的效力”通过七个条文,分别对生效时间、需批准合同、无权代理、越权订立、超越经营范围、免责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了一般性规定。并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用《民法总则》中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对合同效力做了结构上的补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边界
效力问题是合同关键,而法定无效情形是效力问题的边界。把握了法定无效的清晰边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从两个角度梳理和讨论合同法定无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变化。
首先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原有五种法定合同无效情形出发,看其内容在《民法典》中具体变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当然无效的规定。
针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民法典》中有其他相关规定分别体现,如第一百三十二条中概括规定为“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条“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编第五百零八条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编第六章中的相关规定),使得合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影响变得更加重要,体现了对于社会公共法益保护的核心。
?民法典》没有对公序良俗做出定义,也没有做列举式的说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也就是《九民纪要》第30条中规定:“下列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强制性规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公序良俗的;”这条规定体现出人民法院认为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属于公序良俗范围。如此看,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有关金融安全、市场秩序、国家宏观政策等规定,即使所违反的规定不属于法律或行政法规,也存在法院适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认定该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风险。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实质内容,调整表述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条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无效的规定,而将整合了该条实质内容的《民法总则》中关于通谋虚伪的规定体现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中,即“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也就是先对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进行伪装识别,再确认隐藏行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延续了《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表述。
再来看《民法典》对法定无效情形的直接规定和明确表述的变化。
?民法典》以第三编第三章合同效力专章规定了七个条文,但仅在该章第五百零六条将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这两种情形的免责条款直接规定为无效。另通过第五百零八条指引到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章节,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谋虚伪、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规定为无效。
除此之外,因考虑到合同效力的复杂性,对于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规定为无效的其他情形,则放到《民法典》总则中有关合同可撤销、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担保从属性效力判断等相关条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节中另行规定,形成了对合同效力灵活处理的缓冲地带,体现了使合同尽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学习感受
从《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规定的行文结构、逻辑调整、内容增减、条文表述等细节之处,笔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对合同无效情形更为宽泛的规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体现了鼓励交易、保护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对合同法定无效情形的规定让我们感受到它向我们清晰传达的合同效力边界的拓宽。
对于我们法律人,法条的细节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续探索。《民法典》是通过已经写进条文的内容,向我们传达和揭示它没法写进条文的现实复杂性,向我们努力呈现在鼓励交易基础上效力问题的复杂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轻心,需在法律规定与现实生活、交易效率与合同正义中探求各方真意、寻求动态平衡。《民法典》可作为法律人执业道路的指南针,在未来面对特定情境的具体法律行为时,都能以客观立场,对合同效力问题综合分析和审慎判断。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对《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规定变化的感受,那就是“边界拓宽,而自由之地更加复杂。”
2024双百活动心得篇4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编撰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梦想和追求,当它真正问世被拿在手上的时候,就能感觉出它分量多重,它关系着14亿人的方方面面,承载了广大群众的关切和心声。
?民法典》与时俱进,植入互联网基因。作为一部诞生于新世纪的法典,民法典的出台有着深刻的现代烙印和浓厚的时代气息:惩治“霸座”、制裁校园欺凌、禁止高利贷、承认“虚拟货币”等,每个曾冲上网络热搜、引发众议的主题都能在民法典中获得回应。《民法典》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都纳入典中。
?民法典》尊崇道德,弘扬社会真善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民法典将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优良传统融入其中:被监护人无人看管可由村(居)委会、民政兜底,父母抚养义务、子女赡养责任有法可依。古人曾期待的“大同”社会,正以全新的含义和解读重回大众视野。
?民法典》以人为本,讲道理也讲感情。民法典集中表达了追求公平正义的中国智慧和方案,在教导人们做一个“理性人”的同时,也传递着“法不外乎人情”的信号:胎儿亦有权力、遗嘱的形式和效力更加灵活多样等,每条规定都传递着法治的温度。
?民法典》,一部有灵魂的法典。如果说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19世纪风车水磨时代民法典的代表,1900年德国民法典是20世纪工业社会民法典的代表,那我国的民法典则应当成为21世纪互联网时代民法典的代表。这部集中国现代和传统智慧之大成的法典,将为全社会保驾护航。
民法典时代的到来,让每一个中国人对未来充满期待。
2024双百活动心得篇5
谈起民法典,勾起了我遥远的记忆,早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我在华东政法大学,当时叫华东政法学院,读本科的时候,大一至大三学习了民法总则、人身权法、合同法、债权法、婚姻家庭法、知识产权法等十几二十个课时的民事法律。可以选择的老师有好几个,由于当时我选择的授课老师是德国的博士毕业,他课上不讲课本,不讲我国当时现行各种民法法条,只讲当时正在编纂过程中的《民法典草案》,同时对照德国民法典比较分析。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这种教学方法虽然对司法考试和期末考试没有用处,但是向我们灌输了源自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法治理念,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02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开始着手第一步民法总则制定工作。2016年3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17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十多年来,以梁慧星等法学专家为首的团队一直在为编纂民法典工作着,可以说,中国民法典的正式颁布,圆了多少代法学学者、法学专家的梦,这其中也包括我大学本科的老师。
首先要说一点,纵观历史,每一部民法典的出台,都承载着决策者或者当权者巨大的政治抱负。其次,民法典中蕴含或体现的思想,对社会产生的影响涉及面广而深。拿破仑法典倡导的“自由”、“博爱”无疑对社会的变革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说,拿破仑政治与军事上的作用或者影响,远不如一部拿破仑法典。再次,民法典作为基础性、体系化的法典,体现民法的基本精神;作为其他民事单行法的上位法,引领所有民事法律的发展方向。最后,民法典是对我国民法的一次全面梳理,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删除、修改现行法律中已经不再适合时代发展的规定,补充适应新形势的相应规定,更加适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和国家的需要。另外,民法典将是开放的一部法典,也会为将来的新发展新情况预留一定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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