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少年梦作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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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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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通过作文的内容了解一个人的喜怒哀乐,以及他的态度和价值观,作文 其实是一种对知识和经验的总结和反思,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所学内容,下面是360好工作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我的少年梦作文6篇,感谢您的参阅。

我的少年梦作文6篇

我的少年梦作文篇1

我去寻找我的小学同学。这些天来,我往往做着相同的梦,我梦见我的小学同学。不论是男同学,还是女同学,我都一一会了面。虽然梦境很杂,大有夹杂些很多不相干的事物。但我的的确确是想念我的小学同学了!

我们是20xx年暑假毕了业,然后分道扬镳的。暑假里我也曾走访过我最要好的同学。印象最深的是那些天里,我去过和我关系维持6年都相融以沫的全祖谊家。记得那时我们村拆迁,不得不寄住全家村。父亲又想修车,所以选了几间房。但我和母亲还有妹妹还是住在了三官庙村。记得那时一开始住的房竟也是全祖谊家的仇家,后来搬了一家,父亲也是在那儿待了两个月吧!那时我几乎天天去祖谊家玩,因为那时我每天都要给老爸送饭,顺便去和祖谊下象棋,看电视。其次,同样是相同的暑假,我去了张鹏飞家。张鹏飞和我相处不到两年,但我曾经在他家吃过几次饭,关系自然很融洽。也记不得我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总之,他们村和我们村一样,几乎我们班的所有同学遭境都如出一辙。同样是小学毕业,同样是不得不拆迁,同样是分道扬镳。

我那时去过张家堡新区两次。小学毕业时,张鹏飞曾经给我说过,他们搬到了张家堡新区。其实,我本没什么指望能够找到他。可是,或许是最后的缘份吧!我们还是碰面了!我们是一玩就玩了一下午,我还是照旧看他玩跑跑卡丁车,和他聊聊天。现在想想,当时也真是够傻的,也未曾要过他的电话或是qq号,以后方便联系。第二次来,只不过是过了几日而已。还是一个艳阳高照的下午,我按了门铃。迎接我的是他的母亲。我在他家等了几个钟头,后来没等着,也就回去了。此后的两年来未曾到访。

还有一些要好的同学。但论关系大不如前者。7月31日,我所记忆较为深刻的还是祖谊家和鹏飞家。所以一开始我去了全祖谊家。全祖谊见了我,精神也一直没大好起来。他的父亲死了一年多了,他一直萎靡不振,看到他这样,我的心就像麻花一样,纠结在一起,苦受不堪。第二站去了张鹏飞家。两年未见,竟也唐兀忘了门牌号和单元区。还指望像当年那样的不请自来的缘份,真是可笑至极!我那天去正好碰见姓孙的老婆婆死了三周年,真是晦气!

总之,今天写下这篇心情日志,只是想寻找以前的同窗好友。可是若用心去想想,小学的好友还曾去过他家,可中学的好友竟羞愧未去过任何一家。唉,功课再重,情谊不能残!我想念我的同窗好友,于是我在网上发了寻人启示。希望有朝一日在人海茫茫之中,一个不少地找到他们。我也珍视我现在的友谊。所以,我想好了。这个暑假我一定要去我同学家(朋友家)好好闹上几闹!哈哈,青春有涯,欢乐无限。红颜知己,何时见面。临迟有日,又当何日,恐怕那日,吾已呜乎!

我的恰同学少年,我的同学情,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这份永存心间的羁绊。即使岁月逝土,又将如何,我也要用心灵来捍卫这块净土!一尘不染的净土!

我的少年梦作文篇2

一抹淡淡的色彩,遮不住浓浓执着的情怀;缓缓飘飞的羽屑,阻不了切切传达的梦想。蒲公英的飘洒不是孤独的流浪,而是生命的延续,种下一颗颗希望的种子。———题记

夏夜,繁星点点,层层光辉洒在窗边,一个小女孩双手撑着头靠在窗边静静的看着遥远的星辰,那深邃的黑眸似乎能洞悉一切,勇敢的小王子是否依旧在照顾着那朵玫瑰花,真想去看看,此刻的她是这样想的。

从小,《格林童话》中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就让我拥有了一双幻想的翅膀,让我在梦幻的国度中翱翔,在这里遇见许多好朋友:温柔善良的白雪公主,活泼可爱的小红帽,聪明机智的阿里巴巴……他们陪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生活,与我一起成长。

白驹过隙,那倒置的沙漏永不停息的流逝。童话故事已成过去,被埋藏在记忆深处的宝盒中,并无情的上了锁。我渐渐接触了越来越多文学作品。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情深意重,“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英雄豪迈,“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豁达开朗……这些古诗文无不精秒。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蕴含深厚的底蕴,即使我这千载之后的人也颇为感触,为之着迷。

谈笑兴亡成败的《三国演义》,凄美哀婉的《红楼梦》,充满神话传奇的《西游记》等名著无一不扣人心弦。情节跌宕起伏,内容扑朔迷离,使人身临其境,令人爱不释手。亦有郭敬明,韩寒的书,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动人的笔触,直入心中那块最柔软的空地……

缕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越发浓烈,大千世界,从古到今,多不胜数。

天才处于勤奋。苏秦由于游说秦王失败后,回到家中,亲人不认他。

于是连夜翻书研习,废寝忘食,头悬梁,锥刺股,坚持读书,最终身挂六国相印;每当夜晚寒冷,夜读难耐,鲁迅先生便摘下一颗红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方法驱寒,后成功;大家最熟悉不过的就是莫言了,他小时候家境贫寒,却不忘读书励志,坚持奋斗,最终获得许多人可望而不可求得诺贝尔文学奖……

活着,总有一天生命会燃尽,肉体会回归大地,并且会盛开出花朵,灵魂化作回忆,在人们心中永远活下去,世上的一切生生不息,循环不复,人的生命也是如此。

所以,我想在我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便是读书。失去书,便失去了生活中的乐趣。书是干涸的心灵中唯一的甘泉;书是贫瘠的土地中唯一的绿色;书是重重的枷锁中唯一的钥匙;书是黑暗中唯一的火柴……对,没错,就是我心中的唯一。

书香承载希望,阅读改变人生,由我来放飞梦想。因为梦想有时候就像你手中的纸飞机,决定放不放的人是你自己。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放飞一种只属于你自己不一样的人生!

我的少年梦作文篇3

记忆里曾看过一个讲述青春与友情的动画,我被它毫不留情地赚了不少眼泪。如今各样情节都已在脑海中淡去,只有一个片段一直镌刻在心上——女孩攥紧拳头,对着大海喊道:“我想要变得闪闪发光!”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女孩目光澄净,眸子里闪动着希冀的光彩。那时一种无名的悸动在我的身体里缓缓溶解、扩散,快要溢出。我悄悄在心里藏了一个梦,我也要发光。

清晨

黎明的曙光掀起朦胧清早的轻纱,第一抹晨曦揭开了运动会的序幕,空气里充盈的是即将迎来比赛的紧张与丝丝期待。你纵身越过我不可企及的杆,你游刃有余,从容不迫,披荆斩棘。你的脸上镶嵌着清朗自信的笑容,在你的眼里,仿佛一切障碍都不值一提。也许只有摘到最高处的星辰来达到自己的目标,才是你所向往的精彩。

倾泻而下的日光辉映着你,似乎要与矫健的你融作一体。“浑身上下都熠熠生辉啊!”我在心里暗暗赞叹。

炎阳

炽烈的阳光烘烤着塑胶跑道,我不禁面朝稍有凉风拂面的一侧。就在这时,我看到你只身朝着终点奔跑,像个孤勇的战士一般。第三圈,你似乎渐渐感到体力不支,额头渗出粒粒晶莹的汗滴。终点还很远,你被本在身后的对手赶上、超过,然后甩在末尾。向来如此——被对手利落甩下的距离似乎是一段无法消除的长度,有如隔着天堑,这常让人灰心失望,乏力追赶。正要为你道声惋惜,可就在下一秒,我震惊得哑口无言、如鲠在喉。你傲然挺起胸膛,目视前方,没有退惧,也未曾放慢步伐。你依然像个孤勇的英雄一般朝胜利冲去,然后被胜利迎接。

金黄明亮的日光照拂着你,似乎要与坚毅的你挥手拥抱。“整个人都散发着耀目的光呢”,我欣羡地呢喃。

夜幕

斑斓陆离的聚光灯映射出空气中随节拍跳跃的`尘埃,综合馆此时俨然变作摇滚迷们的狂欢场。舞台下的心跳与呼吸伴随鼓声起伏不迭,蠢蠢欲动。鼓声戛然而止时,一段泠然清晰的吉他和弦流泻于耳中,流经毛孔间,流淌进血液里。你用修长的手指从容地拨动银色琴弦,音符像流水一样泻出来,弥漫,弥漫在整个综合馆里。那是怎样的旋律?是夜里的潮水,是荷塘上的月光,是流动的,蔓延的一种柔软、温暖而厚实的东西。是在泥土里蜇伏着等待破土的芽,是在拂晓时分憧憬着悄然绽放的花,承载着希望,也承载着呼喊。一种无名的感动慢慢爬上我的肩膀、脖子、头发,一点一点向里渗透,把我整个儿地拥抱在其中。

耀眼夺目的灯光陪伴着你,似乎要与专注的你一同演奏。不觉间我身体里的每个细胞都慢慢沉淀,归于安静。我分明听到它们在说:“嘘!认真听着,连音符都散发着光呢!”

我生性不善体育,对音韵也一知半解。可我却还是执拗地怀着一颗想要发光的心,不甘言弃。幸运的是,当我被你在寻梦路上所散发出的光彻底照亮之时,我竟开始相信:那个我紧紧怀抱、深藏于心的愿望——“想要发光”,在不知多远的未来,定会实现。

原来,韶华虽熙攘,梦想即如光。

我的少年梦作文篇4

在交通越来越发达的现代社会,地球变得越来越小,环游地球一周不是难事。但在《八十天环游地球》中,1872年,在最先进的交通工具是火车和轮船的情况下,环游地球却是件千难万险的事,而佛格先生以此为梦想,并与牌友们打了一个赌:八十天环游地球。

伦敦改良俱乐部成员佛格先生,在俱乐部客厅与友人打牌,他们议论起英国银行巨款被盗的案件,由此引发了环绕地球一周要多少时间的争论:五个朋友都说至少要三个月,而佛格坚持说有八十天就足够了。佛格先生以两万英镑为赌注,于当晚带着他的仆人帕斯帕尔踏上了旅途——如果他赢了,所赢的钱将正好与旅费抵消,一点不多;如果他输了,他将赔上双倍于赌注的钱,这样他就一无所有了。虽然佛格先生对各段旅程都作过精密的计算,然而,旅行中的意外事故和恶劣天气,如影子般伴随着他。尤其是警探菲克斯,他误以为佛格就是警方正在通缉的银行盗窃犯,于是他在没有接到逮捕令前,紧紧尾随日夜兼程的佛格,并绞尽脑汁地给佛格的旅行设置障碍。但佛格最终战胜困难,如期归来。

佛格先生能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凭的是精明的头脑和顽强的意志。在途经印度时,他抽出时间抢救出将要被活活烧死殉葬的年轻寡妇阿乌达;在从纽约回伦敦的途中,船长非要将船开往法国不可,佛格买通了所有船员,绑架了船长,指挥着船向伦敦港乘风破浪地驶去;在超速航行导致煤即将烧完的时候,他依然平静地说“请继续猛烧”,煤被烧得一点不剩后,佛格就把船上所有用木料做的东西全烧了;在从加尔各答到上海的途中,暴风雨即将袭来,但佛格却认为从南来的暴风雨可以让船全速前进,当船在暴风雨中危在旦夕时,他为了追赶失去的时间而决不靠港,“对我来说,只有一个港口,那就是上海”;在美国印第安人劫走了他的仆人帕斯帕尔和两位旅客后,佛格勇敢地带领人们成功地救出了他们……佛格还是个有个性的“怪人”:他辞退原来的仆人,仅仅是因为那个小伙子给他端来的刮胡子水只有华氏八十四度,而不是他所要求的华氏八十六度;他要求仆人手表的时间与他的一模一样,以便仆人准时在八点二十三分送早餐,九点三十七分送刮胡子热水;他每天在一定的`时间,坐在俱乐部里一定的座位上吃饭;从俱乐部回家一定是左脚迈五百七十五步,右脚迈五百七十六步……

佛格先生在旅途中挥金如土,不惜高价租用甚至购买船,只求全速前进,不耽误一分钟,用有价换取无价,用金钱赢得时间,用时间赢得梦想。而且,最意外的收获是——年轻的阿乌达夫人感激他的救命之恩,最终与他结为伉俪。

故事的结尾十分别致:佛格先生一行返回伦敦,比预定计划晚了一天,当他万念俱灰时,得到一个惊喜的消息——他的旅行是朝东走的,因为时差,绕地球一周就赢得了二十四个小时,所以他返回伦敦的时间其实比预计早了一天!佛格赢得了这一天,也赢得了爱情和梦想。

我的少年梦作文篇5

人生没有梦想就像航海没有指南针,我们乘着梦想的翅膀,踏上了为梦想而奋斗的旅程,在实现梦想的路上,有一些事是艰苦的,有一些事是快乐的。

爸爸非常酷爱音乐。周末的一天,我去爸爸办公室,一阵阵节奏舒缓、曲调优美的乐曲飘入我的耳膜,我仿佛到了另外一个充满神奇色彩的世界,我凝耳静听,整个身心都融入其中,随着悠扬的乐曲我的手来回轻柔地滑动着,那份专注与快乐引起了爸爸地关注,爸爸轻轻拍了我一下,我猛的从梦中醒来,大喊一声:“我要当一名演奏家。”同时我的梦想就像一颗种子,落进泥土之后萌发了绿绿的嫩芽。当时我很单纯地以为:只要能好好地练黑管,就能当上演奏家了。可是随着我年龄地增长,我才发现自己十分的幼稚。我意识到: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奏家,虽然看似十分伟大,但是却是要用它的努力换取来的,他在背后所付出的努力才是演奏家作品的核心,这部作品是他艰辛付出所换来的成果,是他辛苦努力的结晶。

我又细细思索:其实成为一名演奏家,并不是为了得到很多人地称赞,而是使人听了他的乐曲后,那些犯错的人们可以惊醒,那些空虚的人们能够感到充实,那些无聊的人们可以找到乐趣,这才是演奏家奏出的乐曲的真实意义,名誉是次要的,这部作品的影响力和题材是关键的,我从今以后会更加勤奋,我会用琴键和音符奏出生活的'一点一滴,学会观察日常生活,努力钻研、打好基础,让那些无所事事的人们发现生活的乐趣。我要吹奏可以先考上我的梦想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读完博士后,可以去医院工作,利用自己学来的知识去治病救人,为病人减去病痛带来的痛苦。等我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再回到学校把在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传授给我的学生,实现我当老师的梦想,同时也避免学生们再走弯路,让更多的病人尽快的好起来,少一点痛苦,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等我挣了钱,就自己买辆车,上班、或者休闲的时候开,实现我的开车梦。怎么样,我的想法不错吧。

我还有一些梦想,就是为同学们做一台自动作业机,不让大家为堆积成山的作业而困惑,再造一台改作错机,比如你这次考了60分,把卷子往里一放,改作错机,立马把错号、60分用神奇橡皮擦去,然后再用红笔水写上跟老师一样的100分,保证家长看不出来;我还要制造一个时间压缩机,他可以把你的痛苦、紧张、烦恼、无聊……以及所有你不想要的时间通通压缩掉,使你的人生中只剩快乐的时间;我还想把河流里的水变成可口可乐味;把河里的鱼变成烤鸡的味道,让人回味无穷……

我现在有个现实的梦想就是好好学习,有个星期八,还有让那些作业、特长班什么的烦恼都随风而去,给我们一个快乐的周末,度过我们快乐的童年。当然学习的时候不能玩,不然可就考不上我的梦想大学,实现我的梦想了。

这就是我的梦想,我正在为点亮我的梦想,而努力奋斗!

我的少年梦作文篇6

你要记得,紫檀未灭,我亦未去。——题记

第一次见到言则是因为我在花坛下看紫檀柳的时候,他的篮球打到了我,他匆匆跑过来问情况,我说没事没事,他却硬拉着我去医务室看了一趟,结果,当然没事。看到他那释然的表情,我也露出来笑脸。

他长我一个年级,初三。偶尔也会找我补习英语,我的英语由于六年级暑假时学习了全册《新概念英语》所以比较好,而言则恰恰是那种理科超好,而文科超差的那种。而我属于理科勉强过得去,而文科很好的那种。每次文理放榜时,我总看到我的文科成绩第一,而理科咋不知道去哪里了。幸好也没有差到极点,我安慰着自己。

而那时,我的闺蜜则会拉着我去看初三部的。我看着理科第一的言则,很开心。有时,他会给我捎焦糖布丁,有时会给我带百合花,说是补习的报酬。我当然不需要什么报酬,只是希望看看他。最近他升到初三下册了,找我的时间也越来越少,我只好跑到他们的教室去,教给言则英语。而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学姐对言则说:“为什么不让我来教呢?我比那个小丫头要好些呢。”我认识那个学姐,她曾经参加英语大赛,我是第一名,她也是。我看着言则,希望他有所反应,可他只是摇了摇头。

我心中满是气愤,想着有一天我会彻底逆袭的。于是我找来许多的初二数学题做,拼命的做。渐渐的,第一百零一,第八十二,第三十七,第二十三,第二。可我始终拿不到第一,那时言则已经参加完中考了,我拼命的不想在意,也许那个学姐已经给言则补习了吧?

但我还是想方设法要到了言则的考号,点击确认时,我还是忍不住哭了。言则考上了华师一附中,看到他的英语成绩,满分。我明白他或许文科不差,只是想要找个借口来看我而已。这几个月来做数学题的`辛酸,对学姐的愤怒,对言则的……在顷刻间化成汹涌在眼眶中的泪水,淹没了曾经对言则的埋怨……期末完后,我倒在床上,什么也不想做,知道公开成绩的那一天,所有名次都是第一。大家只看到我的光彩,可谁又知道我背后的辛酸?

升到初三后,第一次摸底考试,我竟然只是第二,我不太相信,去看红榜,第一名是言则。而那时,操场上没有多少人,身后却有一个柔和的声音轻声吟道:“你要记得,紫檀未灭,我亦未去。”我的双眼再次模糊,是言则!他伸手轻轻擦掉我的泪水,哭笑不得的说:“我留级来陪你,你还哭啊……”我使劲擦着眼泪,笑着,看着言则,看着紫檀柳。

言则就是我的紫檀少年,也许他会离开,但我会铭记我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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