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的销售合同优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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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合同,例如租赁合同和买卖合同,合同的签署应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确保合法性,下面是360好工作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砖的销售合同优质7篇,感谢您的参阅。

砖的销售合同优质7篇

砖的销售合同篇1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合法有效的证件和相关资料;

2.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甲方业务员与乙方签定本合同时,应出具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及业务员身份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严格按委托书授权的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3.甲方对所销售商品的质量在其有效期内负责(不包括因乙方责任如储存、运输等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销售进口药品,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商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作为合法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或使用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件(证件的复印件应加盖乙方原印章):

2.乙方对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有权提出异议,商品的质量异议根据不同的性质应在相应的时间内提出:

(1).在验收中发现商品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等问题,应在收到货(以货到日期为准)____日内通知甲方处理;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现甲方所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不包括因乙方责任如储存、运输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3.乙方承诺,对非质量问题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供货价格:

1.甲方的供货价格不得违反国家物价政策:

2.甲方供货价格按照发货当日核准的价格执行。(具体见发货清单)

四、商品的运输:

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用传真、电话等不同形式,随时向甲方报订货计划,计划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2.甲方按照与乙方即时达成的订货计划进行配货,并根据乙方对运输方式的要求(a火车.b汽车.c其他方式)由甲方代办发运或乙方自提。费用包括:a长途运费.b市内短途费用,由 方承担。

五、结算:

1.乙方依照甲方开具的销售清单,应按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给甲方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乙方以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付款期限付款的,每延长____日,乙方应承担未付款金额的0.5的违约金给甲方。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经警告后仍不予纠正的守约单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另一守约方全部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若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解决;

八、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

3.本合同有效期满后,可根据需要由双方续签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鉴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砖的销售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代理销售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的一般代理销售商。

2.甲方认可并承诺乙方为授权经销产品的首选供货商。

3.乙方代理资格自签约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有效。

4.在代理资格有效期内,乙方可享受甲方制定的特殊折扣价格和各种优惠政策、奖励措施,以及良好的销售支持和技术支持。(价格折扣有可能会随市场价格体系的变动而有所改变)

5.乙方主要面向当地工程商/经销商/最终用户销售甲方授权的系列产品,双方友好合作,精诚合作,共同营造双赢的商业模式。

二、代理销售市场范围

1.本合同确认乙方为一般代理销售商,乙方的代理销售暂无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以后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经双方协商确认有关条款,甲方可以考虑乙方作为甲方在中国某个地区的独家代理。

2.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利益,不进入乙方的用户与之竞争。

3.乙方如果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它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解。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服务,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2.随时向乙方通报有关产品、技术和市场应用方面的进展。

3.提供必要的产品资料,帮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乙方完成rmb2万元的购货后,甲方将在网站和其它相关的广告资料中明确乙方的代理地位,刊登乙方的联络地址和电话等。

4.为乙方提供充分的产品、技术和工程安装方面的培训,确保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能充分熟悉产品、并为客户应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维护服务。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利益,不以低于合作伙伴折扣的价格向乙方所在地其它经销商供货。

6.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保证良好的产品售前和售后支持服务。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实现良好的市场销售形象和销售业绩。

2.自签订代理合同起的前3个月每月应至少完成人民币2万元的订货,以后每月应至少完成5万元的订货。

3.在甲方的支持下,保证良好的客户支持和服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销售情况,有权检查乙方对最终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

4.随时向甲方反映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产品的技术服务。

5.遵守甲方的产品销售价格原则,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除有重点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的产品售价不得低于价格表中的市场最低限价。

6.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泄露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复制、泄露、传播所经销的甲方产品及其密码、序列号等,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甲方产品进行解剖、分解及反汇编等。对甲方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授权规定等情况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代理销售产品的价格

1.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享受甲方为代理商提供的优惠价格,具体在每次订货合同中确定。甲方价格如有调整,应随时通知乙方。

2.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实行如下返利政策:

年度总购货额 < rmb_________万="">

年度总购货额 rmb_________万 按________%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rmb_________万 按________%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rmb_________万 按________%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rmb_________万 按________%返利

年度总购货额 rmb_________万 按________%返利

3.甲方向乙方的年度返利将在乙方代理年度到期日前的最后一笔货款结算时完成核算,用返利金额充抵乙方应付甲方的货款。

六、订货与付款

1.定货规定:乙方每次向甲方购买产品将另行签署订货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供货原则:甲方遵循先定货,后发货的原则向乙方供货,同时,甲方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

3.付款方式:在每次定货时,乙方应先将货款全额汇至甲方账户,并将相应的付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随即发货。

4.运输方式:甲方负责普通运输费用,航空、ems及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每次供货应保证相应的供货时间。

七、 服务政策及支持

1.保修政策:乙方购进的甲方产品如有介质、设备损坏,乙方应在到货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甲方免费予以更换。

2.培训政策:甲方将不定期举办售前、市场及技术培训班,乙方应根据自己的情况参加。

3.技术支持政策: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支持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在线解答等,乙方如果要求甲方进行现场技术支持,双方另行协商。

八、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及其附件内容。

2.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壹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再协商下一步的合作事宜。乙方若连续_________个月未达到最低销售限量,乙方不得享受公司有关优惠政策,并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3.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停止向乙方供货,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提交上海有关仲裁机关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砖的销售合同篇3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砖的销售合同篇4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经供需方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根据以下条款买卖以下商品,并签订本合同。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质量标准:标准

3.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4.装根据行业标准,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5.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需方现场验收

6.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日预付定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合同签订90天内将余款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元打入供方指定账户

7.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须另支付货物价值10‰的违约金。

8.争议解决的办法:北京朝阳人民法院诉讼

9.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0.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货款两清时失效。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砖的销售合同篇5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如下:

三、付款方式:送货开据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四、交货日期:卖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供货买方。

五、保修条款: 年上门免费质保。

六、违约责任

买方逾期超过30天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在买方未付清全款的情况下卖方仍拥有货物所有权。

七、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八、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传真件及复印件同样具备法律效应。

九、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 日前提出,征得对方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买方执壹份,卖方执壹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砖的销售合同篇6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销售、安装和改装中央空调事宜达成协议,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签订本合同。

一、双方约定

乙方根据甲方指定品牌、型号购买并安装 中央空调。

二、安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1)乙方负责空调系统的室内、外机组的安装;

(2)冷媒管、水管等空调管道制作安装(管道根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安装)及保温;

(3)室内、外机控制线、温控器安装(不含主机电源连接线);

(4)风系统制作与安装;

(5)系统开机调试。

三、合同总价

1、销售及安装总造价: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将相应增加:

(1)甲方改变设计导致费用增加;

(2)非因双方之原因变更设计导致费用增加;

(3)非因乙方原因的工程延期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如甲方资金未能按时到位、现场不能施工或施工难度增加等);

(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5)其它。

四、工程期限

1、隐蔽工程工期为

2、实际交工期按照主机开机调试时间计算,风口及温控器的安装固定时间内受装修进度影响不计在内。

3、如遇下列情况,由乙方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顺延期限: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2)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未能准备好施工用水、电、施工场地及其他开工条件;

(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如:系统布置变更、材料材质变更等;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或其它原因限制施工时间;

(5)因电源未引到位影响调试验收的;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

五、材料、设备供应(见附件)

六、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及售后服务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交工时甲方经检验未能提出异议则视为质量符合甲方之要求。若甲方不能及时组织验收,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2、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乙方应与返工。

3、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甲方不得动用,否则视同交验;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

4、保修及售后服务承诺

(1)保修期:设备部分整机保修期依生产厂家之规定进行保修12个月,压缩机保修三年,从工程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甲方应指定人员与乙方进行联系,并将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当联系人变化时甲方应及时将变化结果告诉乙方。

(3)在保修期内因系统部分质量、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应须更换之零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因甲方操作失误等人为因素引起的故障,乙方负责排除,费用由甲方负责。

(4)说明书、相关产品合格证书、调试验收单等在竣工验收时由乙方交甲方签收。

(5)保修期内,甲方需要对工程进行修改时,乙方有权根据修改的工作量收取劳务成本费。

(6)乙方负责甲方原有中央空调及承包范围内中央空调两年的`维护、保养。

(7)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对甲方每次提出的安装质量问题应在2天内整改,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1小时内赶到现场,超过时间乙方没有回复,甲方有权另请其它人员负责维修,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工价上浮30%)在乙方的质保金内扣除。

七、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当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式,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乙方收到此款后开始组织材料设备进场;

2、隐蔽工程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即大写整(小写 元整);

3、安装调试完毕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给乙方(包含增加工程部份),即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

4、扣该工程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作为质保金,以甲方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满两年后20日内退付质保金。

八、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指定安装位置及要求,提供乙方施工材料存放用地,施工用水、电,包括清除障碍物。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到乙方指定位置;

(2)甲方应协调乙方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工作;

(3)甲方应与物业协调好乙方施工的有关问题,室外机安装位置和因工程改动需改动建筑结构的地方,应由甲方事先征得物业部的同意,并应在进场施工前办好相关手续,如乙方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致使相关管理部门的干预,被迫停工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4)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5)甲方负责主机设备和附属材料的进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协助保护好安装后的设备,防止被盗及损坏;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对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7)及时付款义务

2、乙方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物业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2)乙方负责设备及附件的购置、运输、加工、制作、安装及交付甲方使用;、

(3)乙方需按照双方商定的方案进行安装并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4)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应做好成品保护及甲方财产保护工作;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或设备损坏,应由乙方负责;

(6)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非乙方原因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但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根据公平原则,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3、合同规定的合同款项未付清前,乙方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附属材料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有权终止所售设备及安装工程的保修期服务。

4、若甲方应付工程款逾期2个月未付,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应付工程款20%的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实际遭受的损失,还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退已付款且要求赔偿实际遭受的损失。

5、签订合同后,若甲乙双方单方毁约,毁约者按合同总价款的20%赔付对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问题,若协调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附件包括预算清单、工程图纸,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砖的销售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图书销售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第一条 销售范围:

1、乙方享有甲方全部合法出版物在_____地区内的发行销售权。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供图书是正式出版物,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

2、甲方收到乙方要货订单后,须在___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于乙方急需订购图书,甲方应在当天给予答复。

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新书的电子书目、宣传资料和其他出版信息。甲方应在新书入库前一周通知乙方,并做好各项发行服务工作。

4、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开展业务讲座或其他宣传推广活动,做好营销服务工作。

5、甲方应以乙方报订数方式发货为主,也可根据市场情况配发新书。

6、甲方应与乙方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核对,核实当月实发实收图书的种类、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将订单传真、邮寄(或其它方式)给甲方,订单须乙方确认签名同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如采用形式传递给给甲方,乙方应注明“凭此传真件有效”;若电话报数应将订单原件邮寄给甲方。

2、订货、添货业务由乙方授权专人负责,该负责人有义务提供甲方委托销售图书的市场销售信息。

3、乙方在向终端用户销售时,可在甲方发货折扣的基础上浮不低于5个百分点;乙方批销折扣不得低于甲方发货折扣,乙方不得窜货和恶意竞争。

4、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书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5、乙方应保证甲方图书不低于___个月的销售周期,争取最大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

6、一般图书甲方给予乙方___个月的帐期(重点图书另行商定)。乙方应保证按时回款,达到或超额完成甲方规定的回款要求。

7、乙方不得盗印或销售盗印的甲方图书,并与甲方联合打击盗版,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

第四条 结算折扣

1、甲方给予乙方供货折扣为___折,教材类图书(中高职教材图书、社会培训教材、教学软件类图书),特殊图书按特殊情况处理。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货及验收

1、发货费用:甲方供货给乙方的发运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站点后,正常的转运、存储、提货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发货依据:甲方根据乙方订货单以及新书出版情况和当地市场状况采取供应与主发。

3、发运方式:甲方一般为汽运,也可根据乙方要求而定(在订货单上注明)。

4、乙方收到货物___个工作日内需向甲方反馈货物信息,___日内无回告,我方视为收货无误。

5、图书在运输途中丢失或污损,应由运输部门开具证明,以便甲方追究相关单位责任,同时补发图书或调整帐目。

第六条 退货

1、乙方在年度内可退回甲方滞销图书,退货率不得超过___%。

2、若甲方对某种书进行清算,提前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___个月内将该书余货退回甲方,逾期视为乙方该书已经销售。

3、退货方式:乙方有权选择退货运输方式,并承担正常的全部退货费用。如甲方指定退货运输方式或调拨图书,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

4、退货规定;

(1)乙方退货须向甲方传真退书目录清单,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退货。

(2)乙方退货的图书必须完好无损、无污渍,能正常销售。

(3)甲方收到乙方退货后,对图书进行清点,并在___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确认退货数量,残损图书由乙方负责。

(4)甲方的图书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出版内容问题,乙方有权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应全额支付。

第七条 帐款结算

1、甲乙双方业务负责人每月必须核对往来账目___次(每月___日至___日,按协议规定进行结算。

2、乙方每月月底前向甲方结算一次叁个月前的货款。

第八条 合同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若明显不能满足经销条件,不具备经销能力,甲方可撤销其经销资格和销售合同、并终止双方责权。甲方在合同终止前___天内通知乙方,在此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认为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应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可另行商定。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有权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请民事诉讼。

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5、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6、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8、本合同一式叁份,乙方各执一份,甲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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